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

窄路不孤獨

窄路不孤獨 

《十字架之路─高俊明牧師回憶錄》閱讀心得 

    ◎柯玉雪 

    拜讀完《十字架之路─高俊明牧師回憶錄》,我看到一位遵行上帝話語的長老教會牧師接到求援訊息,決定付出慘痛的代價去幫助他不認識的人(施明德),甚至,整個教派也一起付上這個得罪政府當局的代價。
    如基督徒所言,這是一條窄路,這路上高牧師並不孤單,除了高牧師娘還有理念一致的支持者,和國際上海內外關心人權救援的人士,都在精神或物資上支持高牧師。
    此書根據高俊明牧師和高李麗珍夫婦口述整理而成,雖然大都是第一人稱敘事觀點,樸實無華近乎報導的筆調,讓讀者很自然把注意力集中到故事主角遭遇的「事件」與回應。故事從高牧師的祖父高長,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一個信徒、第一個傳道者、第一個因傳道而下獄的神職人員開始娓娓道來。好書不一定是學問好、修辭華美、文采瑰麗,而是思路清晰簡要,過程真實感人,情感真摯、結論合理。高牧師這本回憶錄,是屬於過程真實感人和情感真摯這一類型。
一個人的行為不會無端產生,更不會無緣無故地願意為正義或宗教理念犧牲和付代價,高俊明牧師的信仰乃是無形中被他的祖父所影響。高長這位「通常半夜兩點就要出門,走遠路去傳道。出門前叫子孫一超祈禱唱詩,祈禱完畢,帶著一本聖經和聖詩,若干糕餅和治百病的奎寧,一個人在黑黝黝的夜色中,往深山林內出發。」這樣一個人摸黑行走於連綿的山地部落,沒刀沒槍,沒隨身部屬,只靠著聖經、祈禱、信仰和詩歌,取得許多部落全村人的信任,這是高牧師學習的典範,使得他後來也志願去山區傳福音。
    高牧師在自序中說:「第二次世界大戰進入最激烈的慘境,我發現了三件事:一、我的生命很危殮,什麼時候會死亡都不知道,我應認真思考人生的意義。二、我的智識很淺薄,我要認真追求真理,成為有用的人。三、我的心思意念很自私,我是重罪人,無法自救,必須依靠真神。」這三件事是每個人每天都在面對的,但是,大部分的人不會意識到自己正在面對這三件事,有的人即使意識到了,也不願意去面對,或者,抱著「船到橋頭自然直」的心態。 

    由於,有這三層體會,所以,高牧師才能很平和地預先寫下遺言:「我無論遇見何種慘事來離世,也應當感謝讚美上帝。因為祂的旨意是美善的,祂的慈愛永遠長存。我也由衷感謝主耶穌,是祂赦免我的罪…」表達出如此順服上帝,而且沒有血氣的志向。 

    這本書描述一個對長老教會很重要的事件,就是高牧師參與長老教會發表針對政治三次的「宣言」。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九日,「中華民國教會合作委員會」於東海大學召開會議,所有會員包括長老教會、聖公會、信義會、衛理公會、浸信會、門諾會、天主教會、東海大學、和許多基督教有關機構派代表參加。會議中台南神學院副院長彌迪理牧師提議:「台灣現時處在動盪的時局下,我們教會應基於基督教的信仰說話,不要緘默。」周聯華牧師和衛理公會的華納會督Bishop Warner 發言支持經熱烈討論後,「大家一致通過」以教會合作委員會名義發表聲明。但是,高牧師說,當「宣言草稿擬好後,請各團體簽名。天主教說,他們不方便簽;聖公會說,他們不能簽;衛理公會、信義會也說,他們不能簽;大家都說不能簽。 

    身為教會合作委員會主席的高牧師說:「既然如此,我把草稿帶回長老教會研究。我們不會迴避,將根據信仰和愛心,發表宣言。 

就這樣,當其他教派都「有勇無『氣』」,或者,教派代表回去與自己的人商量之後,雖然有「勇」贊成,卻無「氣」在「宣言」上簽名。我們不能責怪這些沒有簽名的教派,畢竟,每個教派可以有自己的選擇;而特別要敬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這方面扮演「永遠的黨外」之「勇氣」,如此「氣節」不僅需要「勇氣」而已,更需要付代價,可能是流血、流汗、與家人分離、被抵制刁難、被「關注」……甚至連命都擺上,之「勇力」。這就是良心,必須付上極為昂貴代價的良心。 

在我所認識的朋友或基督徒中,有很多人對長老教會的某些走街頭的牧師非常不解,曾有人對我說:「那些有牧師身分的人,也跟人家走街頭、抗議,有那麼多時間,怎麼不會去傳福音,幫助窮人?真不知道他們心裏在想什麼?他們是『牧師』耶!……」有此疑惑者,強烈建議他可以看高俊明牧師這一本回憶錄,相信他就不再疑惑了。 

    因為馬太福音十六章24:「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我們怎麼知道關心政治、走街頭……這些項目,不是這些牧師們的「十字架」呢?每一個人有不同的「十字架」,當別人勇敢的付出代價甚至「拋頭顱灑熱血」背起他的「十字架」,即使「被下到監獄」也要去做他認為「正義」的事,我們還能有什麼好疑惑的呢? 

    上帝有沒有呼召這些牧師去關心政治、走街頭或發表關心政治的文章,我不知道,所以,當有牧師用各種方式去表達關心時,我就尊重他們的表達,而不因為他是「牧師」就認為他有什麼事是不能做的。每一個人自己知道,什麼是他的「十字架」,他的注意力、關心點要放在哪裡,由他自己定義,不是嗎? 

    教會援助被壓迫者、貧困、窮乏者……是根據聖經的教導,當人間的「政府」違反人權,違反上帝愛的律例,基督徒優先遵守上帝更高的道德標準,在某些「貪生怕死、追求榮華富貴」的現代人的思考中,這是加倍的困難。 

    讀這本回憶錄,除了大主題「政治關懷」之外,最令我感動之處舉出兩點為例: 

.家族成員的愛心與凝聚力 

    高家是以牧師和醫師為主所組成的家族,當醫師的賺錢較多,願意無私地幫助家族中的晚輩就學,這樣的愛心是很難能可貴的。當牧師的也時常扶持關心其他的家族成員,甚至,還定期舉辦龐大的家族聚會,不計犧牲互相幫助,親戚間團結的表現,對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的人,或者從來沒有家族聚會的家族而言,是很大的啟示。「公」對某些人而言,認為是一種「損失」,但對於真正愛這個家族的人,就不會看成是自己「損失」,而是,讓自己有機會「回報」親恩的「機會」。 

.高牧師主張吃苦的訓練 

    高牧師自己不怕吃苦,也教育玉山神學院的學生和自己的子女不要怕吃苦、接受訓練,因為這些吃苦與訓練在未來都要變成力量。「盡量讓他們受苦」是高牧師的教育理念,他在原住民的神學教育學校創立「事奉週」,就是在那段期間,所有玉山神學院的師生一起從事農務,鍛鍊學生的實做能力,一方面也增加學校的財源。「從苦中成長,能吃苦的人才能解決自己和世間的苦。」這是,高牧師的信念,但也是某種程度的事實。我的經驗是不能吃苦的人,恐怕連生存都有問題,能吃苦也不一定就都能解決自己和別人的苦,但至少自己可以「忍耐」那些苦,而不會因為「苦」而影響自己的心志和心情。  
    康德(Immanuel Kant)在《道德形上學》(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)一書中提到道德完全先天地存在於人的理性之中。只有因基於道德的義務感而做出的行為,方存在道德價值。」只有理性的人才具有按照規律的理念而行動的能力。就客觀原則對意志的約束規範而言,其命令儘管是強制的,但同時也是理性的。這種理性命令的程式,就叫作「令式」。
    康德的令式有兩種,如果某種行為無關於任何目的,而出自純粹客觀的必然性,那麼這種令式才是「定言令式」。如果行為是實現目的的手段,則被康德稱為「假言令式」。這本書的故事令人相信,高俊明牧師的許多「義行」都是「定言令式」而不是「假言令式」,因為即使是「牧師」或「基督徒」,也有很多人所言所行的,很明顯是「假言令式」,甚至是虛偽的「假言令式」。
    我常在想,如果把長老教會從台灣民主發展史中抽離,那麼還剩下什麼?又如果把高牧師的回憶錄從長老教會的歷史除去,又剩下什麼?斷不可除去,長老教會的投入與關心和高俊明牧師的故事,都是見證台灣民主發展軌跡不容忽略的重要的史實,與其說這是一本回憶錄,不如說是一本台灣民主發展見證集。 

刊登於台灣教會公報31252012.01.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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